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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3年度簡上字第000064號曾秋敏之開庭通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陽
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橋院雲民陽113年度簡上字第6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曾秋敏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
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簡上字第64號確認抵押債權存在事件。
二、應送達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係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3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民事法庭8行準備程序。
四、被上訴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洪嘉鴻
- 發布日期:113-04-16
- 更新日期:113-04-16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