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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062029號蔣珍寧之領款通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111司執才字第6202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蔣珍寧之領款通知函及強制執行金額計算書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2029號債權人蔣凡瑞與債務人賴尊寧、賴萬為、邱蔣文瑩、賴婉寧、馮賴菊寧、蔣珍寧、蔣文心、蔣文元間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才股書記官程淑萍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