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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80409號王聖宏即王聖逢之113年5月22日第一次拍賣乙件。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112司執勇字第80409號
(委外案號:113橋金職卯字第12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聖宏即王聖逢之拍賣通知((113年5月22日第一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勇字第80409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王聖清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3橋金職卯字第122號,聯絡電話:07-3351278 卯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勇股
- 發布日期:113-04-30
- 更新日期:113-04-30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