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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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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000384號立旌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梁進雄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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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機關地址:825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
法院電話:(07)6110030
股別:力  承辦人:蔡淑貞  分機:6562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非力112年度司聲字第384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立旌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梁進雄之行使權利通知(含112年11月9日民事聲請返還擔保金狀、113年4月29日民事聲請變更狀)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受理112年度司聲字第384號通知行使權利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通知正本(含旨揭附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立旌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梁進雄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公告,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於20日發生效力。
正本:相對人立旌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梁進雄
副本:

書記官蔡淑貞
 

  • 發布日期:113-05-03
  • 更新日期:113-05-03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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