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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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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15723號黃閔章之定期詢價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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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113司執恒字第1572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閔章之定期詢價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5723號債權人宋昭賢與債務人黃閔章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8   日
 
民事執行處恒股
  • 發布日期:113-05-08
  • 更新日期:113-05-08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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