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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
公告日期: | 2021/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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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109年度司執字19356號陳美月兼洪守仁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24日
發文字號:橋院嬌109司執治字第19356號
(委外案號:109橋金職申字第6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美月兼洪守仁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民國110年1月13日特別減價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19356號債權人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美月兼洪守仁之繼承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 案號:109橋金職申字第67號,聯絡電話:07-3351278 申組。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治股書記官江宗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