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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
公告日期: | 2021/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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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110年度橋小字96號林秋秀之開庭通知、起訴狀繕本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橋頭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28日
發文字號:橋院嬌民光110橋小字第96 號
本文:
主 旨:110 年度橋小字第96號公示送達被告林秋秀之起訴狀
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 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50 條、第151 條、第152
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橋小字第96號清償借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
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0 年3 月23日下午2
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7 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塗蕙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