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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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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近民意-橋頭地院聚焦宣導國民法官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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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對於司法改革心聲,橋頭地方法院積極回應了!國民法官法預計民國112年元旦上路,臺灣橋頭地方法院為了貼近民眾心聲,深入各角落積極宣導國民法官法,橋頭地方法院行政團隊於假日親赴高雄市中等學校運動會自由車比賽活動場地辦理宣導活動。

立法院於109年7月22日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年滿23歲的民眾有機會獲選為國民法官,與法官共同審判特定刑事案件,並一起決定被告有罪與否及刑期,預計112年1月1日上路。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於111年1月16日上午,橋頭地方法院行政團隊至高雄市中等學校運動會自由車比賽活動場地-橋頭新市鎮道路設置宣導攤位,並備有國民法官法宣導摺頁、宣導品、海報及宣導布條,運用高雄市各中等學校參與活動人潮聚集機會,地院同仁親自以淺顯易懂方式向現場民眾宣導解說國民法官法,介紹國民法官制度的精神和內涵,並邀請在場民眾踴躍擔任國民法官,發揮最大宣導效益。

本次參與宣導民眾及同學對於參加體育賽事,也能接觸在地橋院行政團隊以活潑多元方式介紹國民法官法制度規定等及相關廉政法令,反應非常熱烈,並肯定橋院親近民眾、加強向下紮根法治教育宣導作為。

  • 發布日期:111-01-16
  • 更新日期:111-11-24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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