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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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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因應全國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6月28日疫情公告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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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因應全國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6月28日疫情公告新聞稿 
一、本院原則上仍全面暫緩開庭。但:(1)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2)個案符合遠距視訊(包含延伸法庭、通訊投標)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之情形,不在此限。
二、 應例外開庭之案件,將另行通知當事人及其他訴訟關係人。
三、欲進入本院(攜帶手機者),採取行政院版「簡訊實聯制作業方式」登記。並應填具健康聲明書。未帶手機者,以紙本登錄。
四、本院訴訟輔導服務僅受理電話及視訊線上諮詢。但本院仍照常受理收受書狀業務,並請民眾使用郵寄、線上或多元繳費等方式。
五、陳情業務僅受理電話、郵寄及電子郵件。
六、公證業務僅受理具有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之必要者。其餘請詳本院公證處之對外公告。
七、登記業務僅受理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必要性者。
八、當事人聲請閱卷,僅線上受理聲請電子卷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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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橋頭地院因應全國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6月28日疫情公告新聞稿(110.6.7)pdf
  • 橋頭地院因應全國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6月28日疫情公告新聞稿(110.6.7)odt
  • 發布日期:110-06-07
  • 更新日期:110-06-07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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