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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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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因應全國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7月26日疫情公告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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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院自7月13日至7月26日調整開庭方式:
1、優先採行遠距視訊開庭(包含延伸法庭),即個案符合遠距視訊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之情形,優先使用遠距視訊開庭。
2、實體開庭加強防疫措施:(1)具時效性(如已定期宣判或羈押中被告案件)、(2)緊急性(如證據保全事件)、(3)有必要時,得實體開庭。
二、 非緊急、必要之洽公民眾,請暫緩到院。欲進入本院(攜帶手機者)洽公者,採取行政院版「簡訊實聯制作業方式」登記。並應填具健康聲明書。未帶手機者,以紙本登錄。
三、 本院訴訟輔導服務僅受理電話及視訊線上諮詢。
四、 本院仍照常受理收受書狀業務,並請民眾使用郵寄、線上或多元繳費等方式。
五、 陳情業務僅受理電話、郵寄及電子郵件。
六、 公證業務僅受理具有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之必要者。其餘請詳本院公證處之對外公告。
七、 欲進入本院旁聽之民眾,請於所欲旁聽案件開庭前一日,來電(07-6110030-6123蕭小姐)登記,以利本院預做人流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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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橋頭地院因應全國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7月26日疫情公告新聞稿(110.7.9)odt
  • 橋頭地院因應全國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7月26日疫情公告新聞稿(110.7.9)pdf
  • 發布日期:110-07-09
  • 更新日期:110-07-09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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