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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執字第52886號吳正峯之履勘通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橋院嬌109司執菊字第5288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正峯之履勘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52886號債權人林琮禮即林晉毅、李淑雅等與債務人蘇進明、蘇麗華、蘇進福、蘇順天、蘇進居、吳正峯間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1 日
民事執行處菊股書記官高菁蓮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菊股
- 發布日期:111-08-11
- 更新日期:111-08-11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