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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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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3905號林宗漢之指界通知、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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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111司執勇字第5390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宗漢之11月9日指界通知、執行命令3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3905號債權人合迪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林宗漢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3  日
民事執行處勇股
 

  • 發布日期:111-09-23
  • 更新日期:111-09-23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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