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154號蔡宿之民事補正起訴狀繕本、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

字型大小: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陽  
中華民國112年1月17日  
橋院雲民陽109年度訴字第115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蔡宿之民事補正起訴狀繕本、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09年度訴字第115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筆錄繕本、準備程序筆錄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係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上午9時整,在本院民事法庭8 行準備程序。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洪嘉鴻
 

  • 發布日期:112-01-17
  • 更新日期:112-01-17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