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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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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53號蔡雪娟即蔡連之繼承人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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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淨  
中華民國112年3月14日  
橋院雲民淨112年度訴字第153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蔡雪娟即蔡連之繼承人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訴字第15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係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11日上午11時整,在本院民事法庭1行準備程序。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劉國偉
 

  • 發布日期:112-03-14
  • 更新日期:112-03-14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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