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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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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002號方松輝之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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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淨  
中華民國112年3月14日  
橋院雲民淨111年度訴字第100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方松輝之通知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訴字第1002號清償債務事件。
      二、應送達之通知,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劉國偉
 

  • 發布日期:112-03-14
  • 更新日期:112-03-14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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