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2087號何金成之112年4月12日第二次拍賣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16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111司執正字第72087號
(委外案號:112橋金職卯字第3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何金成之拍賣通知(112年4月12日第二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2087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何金成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2橋金職卯字第32號,聯絡電話:07-3351278 卯組。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16 日
民事執行處正股書記官李崑良
- 發布日期:112-03-17
- 更新日期:112-03-17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