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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0年度橋小字第1036號黃榮信之開庭通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橋頭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1日
發文字號:橋院嬌民順110橋小字第1036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黃榮信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 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款、第150 條、第151
條、第152 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橋小字第1036號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0 年10月8 日下午4
時,在本院民事第8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林國龍
- 發布日期:110-09-01
- 更新日期:110-09-01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