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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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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0年度審訴字第506號謝性齊之起訴狀繕本、命答辯通知及調查程序期日通知書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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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稿名稱: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1日
發文字號:110橋院嬌民晴四110年度審訴字第506號
本文: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謝性齊之起訴狀繕本、命答辯通知及調
          查程序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第152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0年度審訴字第50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命答辯通知及調查程序期日通
          知書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
          取。
      三、通知書係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4日上午10時
          15分,在本院民事第9法庭行調查程序。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陳瑩萍

  • 發布日期:110-09-01
  • 更新日期:110-09-01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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