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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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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第2次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參加打字測驗及口試名單暨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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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單:請參閱附檔

二、報到時間及地點:111年11月9日(星期三),本院1樓大廳報到。(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

       第一梯次報到時間:上午8時20分前。(逾時視同放棄)
       第二梯次報到時間:下午1時20分前。(逾時視同放棄)

三、應試人員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健保卡等雙證件正本提供查驗,始得參加甄試,並請自行攜帶及全程佩戴口罩應試。

四、甄試方式及計分標準:

       電腦中文打字測驗(看打測驗):於本院4樓電腦教室測驗。每人測驗2次,每次5分鐘。打字成績供口試參考。
       口試:於本院4樓開標室進行。口試佔總成績100%,(就應考人之儀表、一般常識、法律常識、談吐應對等項綜合考評)。口試成績須達70分以上者,始得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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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公告本院111年度第2次約僱職代打字及面試名單pdf
  • 發布日期:111-11-01
  • 更新日期:111-11-01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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