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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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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儲備約僱法警職務代理人甄試名單暨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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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報到時間及地點:112年3月14日(星期二) 上午9時40分前(逾時視同放棄),本院1樓大廳報到。(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
二、 應試人員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健保卡等雙證件正本提供查驗,始得參加甄試,並請自行攜帶及全程佩戴口罩應試。最近1個月內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合格體格檢查表,未隨報名資料一併檢附人員,如無法於甄試當日報到時於現場繳交或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均視為資格不符,不得參加甄試。
三、 甄試方式及計分標準:當日上午10時0分於本院4樓開標室進行口試。口試佔總成績100%,(就應考人之儀表、一般常識、法律常識、談吐應對等項綜合考評)。口試成績須達70分以上者,始得錄取。
四、 錄取公告:將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不另行通知。本院認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
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網站:http://ctd.judicial.gov.tw/
 

檔案下載

  • 公告本院112年度約僱法警職代面試名單pdf
  • 發布日期:112-03-06
  • 更新日期:112-03-06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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