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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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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再強化防疫措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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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再強化防疫措施公告


本院為因應COVID-19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為阻絕病毒入侵本院院宇,避免病毒擴散,除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必須開庭或執行外,110年5月18日至5月28日之案件(含執行及消債調解案件)均已通知取消既定庭期,請有收到通知之當事人可以不用到庭。並自即日起,非洽公民眾,暫停入內參訪。

此外,更逐一檢視本院相關科處室之業務,採取下列防疫作為:


一、公證處之公證結婚業務暫緩辦理。其他公證、認證業務,除非具有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之必要者外,也一併暫緩辦理。其餘請詳本院公證處之對外公告。


二、登記處之業務,除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必要性外,暫緩辦理。


三、本院訴訟輔導科仍照常受理收受書狀等業務。為避免民眾外出,增加受感染之風險,會適時採取人流管控,並鼓勵有前開需求之民眾,多加使用郵寄遞狀、並自行上網擷取空白書狀。


四、鼓勵有訴訟諮詢需求之民眾,多加使用電話諮詢。至於律師公會派駐律師在本院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服務之業務,暫緩辦理。


五、律師或其他當事人聲請閱卷時,歡迎聲請電子卷證,可避免為聲請閱卷而有感染病毒風險。


六、進入本院一律採實聯制,可用紙本登錄,也可以QR CODE掃描,並應填具健康聲明書。如同時進入本院辦理相關業務之人數過多時,本院將會採取人流管制,避免多人群聚危險。


七、本院同仁加強自主健康管理,同仁每日應自行量測體溫,亦可至本院西側門測量體溫,亦要求相關主管隨時注意關懷同仁健康。本院所有社團均暫停院內聚會所有活動。


八、為確保辦公室環境安全,每日均對電梯及開放空間進行全面消毒。同仁並應隨時佩戴口罩,以維護自身及同仁安全。


九、每週調查同仁有無與確診者接觸或涉足高風險地區。並請同仁於非上班時間減少外出,以策安全。


本院將隨時視疫情發展,滾動式檢討相關防疫作為,提供給同仁及相關司法使用者良好、安全之環境。

  • 發布日期:110-05-17
  • 更新日期:111-01-18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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