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文/收狀
【服務時間】
本院:
上班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時~下午5時30分(中午不休息)
岡山簡易庭:
上 班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時~下午5時30分 (中午12:00~13:00休息)
旗山簡易庭:
上班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時~下午5時30分 (中午12:00~13:00休息)
【非上班時間遞狀】
本院:請民眾至本院法警室窗口遞狀,由值班法警人員收受。
平常日:17時30分~24時
例假日:8時~24時
※岡山簡易庭及旗山簡易庭不受理收狀
【如有遞狀需要請至本院(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法警室窗口遞狀,由值班法警人員收受】
【遞狀方式】
1. 親自到本院(包含院本部及各簡易庭)送件。
2. 民事訴訟文書專用電子信箱:ctdemail@judicial.gov.tw
3. 訴訟文書專用傳真電話:(07)6118713
4.郵寄送件:郵件請以雙掛號交寄至本院,收件人載明:
「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收發室」
※※關於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之重要提醒※※
自106年10月2日起,當事人或代理人如欲以電信傳真或 電子郵遞設備傳送民事訴訟文書,
須於事件繫屬後經法院 許可,如未經法院許可或經撤銷許可者,不生文書提出之效力。如確
有提出文書之必要者,仍得以紙本或利用「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
提出。
【收狀情形查詢須知】
1. 民眾遞狀後,如有需要向本院查詢收狀情形,請以
(1)電話(07)6110030轉6126、6127
(2)ctdemail@mail.judicial.gov.tw電子郵件信箱,向本院查詢,並書明回復電話號碼
2. 本院承辦人員於接到查詢後,因需向相關單位查證或調取資料,將會在下一個上班日予
以回復。
- 發布日期:110-05-02
- 更新日期:110-06-21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文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