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15 日
主旨:考量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趨緩,公證處自即日起開放受理民眾申請預約公證結婚儀式。然因防疫需要,對於參加公證結婚儀式之人員採實名制列冊登載,並請參加人員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