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院公證處因應疫情暫停受理公證結婚之請求及其他注意事項( 110年05月27日公告)
公證處公告
110年05月27日公告
因近日疫情升溫,為防疫之需要,本院公證處僅受理具有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之必要者,請民眾共體時艱,注意並遵守下列事項:
1.暫停受理公證結婚之請求。
2.辦理公認證事件請先電話預約,並告知欲來本院公證處之人數,以利本院公證處掌握人數,分散各個公認證事件之辦理時間,以免群聚。
3.若同一公認證事件欲親自前來辦理之請求人及代理人之人數超出五人者,請暫緩前來辦理。
4.若請求人或代理人於隔離期間、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或雖非上述期間,但有發燒、咳嗽、感冒、喉嚨痛之症狀者,請暫緩前來辦理。
5.有關公證法律諮詢一律改以線上諮詢,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為之。
6.前來本院公證處之民眾請隨身攜帶手機及書寫用筆,並將口罩戴好戴滿。
7.本院公證處聯繫方式如下:
預約電話:07-6110030#6382
諮詢電話:07-6110030#6381、6382
電子郵件:ctdn@judicial.gov.tw
傳真:07-6120290
- 發布日期:110-05-27
- 更新日期:110-05-27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