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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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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政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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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政風工作?

政風工作,其意義乃在瞭解政府之施政得失,整飭政治風氣,革除陋習積弊,端正行政作風,整肅貪污,以提高行政效率,促進政治革新,服務群眾,爭取民心。換言之,政風工作,不僅是消極的蒐處施政得失資料,更積極的要 使所有執行公權力的人員務期奉行著「不願貪」、「不能貪」、「不敢貪」之理念並切實遵行之,放在其具體的作法上,全體司職政風工作的同仁們均本著正人先正己、興利優於防弊、預防重於偵辦、服務代替干預的要求,以期根絕貪瀆、收澄清吏治之效。

政風機構的源起

為進一步端正機關之行政風氣,肅清貪瀆不法,行政院法務部於民國八十年研擬「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將原來政府各級機關公營事業中人事查核單位改制為政風機構。該條例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並於八十一年七月一日由總統明令公布施行,同年八月十八日法務部正式設立政風司,統籌策劃辦理全國政風業務,並將各機關中原設之人事查核單位改制為政風機構。

為什麼要端正政風?

端正政風工作係以興利、防弊為宗旨,配合著各種防貪與肅貪措施,雙管齊下,建立公務人「不願貪」、「不必貪」、「不能貪」、「不敢貪」的正確觀念,樹立「廉能」與「效率」的政府新形象,以贏得人民的信賴、維護社會的安定與國家的安全。

政風機構的功能

如同美國的政風局,我國政風機構亦是設置於機關內的幕僚單位,此點由「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第十條:「各機關政風人員應秉承機關長官之命,依法辦理政風業務、並兼受上級政風機構之指揮監督。」之條文中即明白顯示之。而由政風機構的法定職掌包括:政風法令的宣導、貪瀆不法的預防、政風興革建議、政風考核獎懲建議、公務機密的維護等工作項目觀之,政風機構在各機關中,其基本功能是在於協助機關首長從事 防腐化工作,具有組織的防疫功能。因此,政風機構的功能主要是在促使機關的防疫功能。因此,政風機構的功能主要是在促使機關的業務(尤其是易滋弊端業務)能依法運作,更要能在公開的檢視環境下有效率的運作。故政風人員在機關內所扮演的角色,猶如人體的「免疫系統」,隨時保護身體免受病原侵害,使各個器官均能健康地維持正常功能運作。此與「行政革新方案」中建立「廉能政府」的主要目標及「廉潔」、「效能」、「便民」革新重點之旨意完全符合。事實上,政風工作就是行政革新工作的一環,而政風機構也成為機關推動行政革新的重要成員之一。

政風人員的使命

建立廉正、明快、主動、親民之「廉能」政府,是當前政府努力的目標,也是政風人員積極努力的方向。政風人員本著正人先正己,興利優於防弊、預防重於偵辦、服務代替干預的要求,在機關首長的領導之下,結合機關業務單位共同建立廉能新形象的政府。

政風工作的法定職掌

關於本機關政風法令之擬訂事項。

關於本機關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關於本機關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 舉事項。

關於本機關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關於本機關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關於本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政風工作在做什麼?

發掘貪瀆不法事項

肅貪是除弊、興利的必要治標手段,政風人員結合民眾發掘機關貪瀆不法,堪稱肅貪第一線尖兵,並與檢察、調查機關建構成堅強鐵三角陣容,本「刑懲並行」原則,推動「刑事」與「行政」肅貪,有效嚇阻貪瀆,建立廉潔環境,提升國家競爭力。

預防貪瀆不法事項

防貪是正本清源的積極作為,其目的一如強化人體的免疫系統,從根本防制病源的侵入。政風人員除應深入了解機關內問題所在,研提建議,以修正不合時宜法令規章,促進行政程序公開化、透明化、提升行政效率,進而防制弊端外,對於請託關說、贈受財物、飲宴應酬等易導致違法之防貪作為,亦協助機關訂定明確規範。

維護公務機密事項

杜絕違規或洩密事件,避免公務員「洩密」為手段之貪瀆行為發生。

預防危害破壞事項

推動各項措施,預防機關危害或破壞事件發生,確保政府功能正常運轉。

落實財產申報事項

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並透過民眾公開之查閱(全民監督)及政風機構主動的抽查審核,讓陽光成為最好的防腐劑。

什麼是端正政風行動方案?

政府鑒於施政的廉潔與效能,乃人民對政府最基本也是最殷切的要求,唯有廉能的公務員,積極為民服務,才能爭取民眾對政府完全的信賴與支持,而貪污正是腐蝕政府目標,特由法務部於八十二年九月推動執行「肅貪行動方案」並奉行政院核定實施,藉由檢察、調查、政風的整體力量,以及修法防弊及鼓勵民眾參與的具體行動,向貪瀆挑戰,以促公務員不願貪、不能貪、不敢貪、不必貪,並得以維護大多數奉公守法公務員的榮譽與尊嚴,及提昇政府清廉形象。

什麼是陽光法案?

所謂「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陽光是最佳的防腐劑」,政治制度的透明化、公開化是政府清明的表徵,藉由立法將政府施政行為進一步的透明化、公開化是防止公務人員貪污瀆職的最佳防腐劑。民國八十二年七月二日明令公布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是我國陽光法的起步,事實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僅是諸多陽光立法中的一小部分,陽光法案包括一系列的行政程序立法、資訊自由立法、機密檔案立法、政治捐獻立法、遊說行為立法等施政作為,才能真正將政府施政的過程及內容,公開在社會民眾面前共同檢視,才能達到端正政風的目的。

 

檢舉管道: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民眾陳情檢舉多元管道

一、「現場檢舉」:廉政署北、中、南部地區調查組均設有專人負責受理現場檢舉事項,時間為上班日08:30-12:30及13:30-17:30。

二、「電話檢舉」:設置0800受理陳情檢舉免付費專線,電話為「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上班日08:30-12:30、13:30-21:30;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08:30-12:30、13:30-17:30)

三、「書面檢舉」:郵政信箱「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四、「傳真檢舉」:傳真專線「02-23811234」。

五、「網頁填報」:開啟廉政署網站首頁「檢舉和申請專區」-「我要檢舉」。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政風室檢舉專線:(07)6110502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政風室傳真:(07)6110502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政風室檢舉信箱:ctdged@judicial.gov.tw

  • 發布日期:110-04-30
  • 更新日期:112-11-03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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