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通知候選國民法官填寫「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個別詢問先行調查事項問卷」,並於指定期日到法院參加選任程序(30天前會通知)時,才須依通知的指定期日到場參與選任程序。
二、其他收到「備選國民法官自我申告調查表」就算認為有需要填寫該調查表,也只需要寄回法院,不用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