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問題只要感到疑惑,都可以當場向審判長表明欲拒絕回答之正當理由,並請求釋疑。如獲覆仍應回答時,即意謂該問題並無您顧慮之隱私侵害疑慮,況且在場之人也都有保密義務,不得任意洩漏。所以此時仍請據實回答,以避免受國民法官法第99條所定之3萬元以下罰鍰。反之,若審判長判斷您有拒絕陳述之正當理由,自可拒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