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量是不要。原則上,一旦被選上國民法官,就必須全程到庭,不可以中途退出。但是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如果因為突發事件(例如:工作、身體、家庭、事故、案件照片太可怕等因素),使得國民法官無法繼續參與,法院仍然可以斟酌,裁定解任國民法官,由備位國民法官遞補擔任,讓案件能夠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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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擔任國民法官會有酬勞可以領嗎?如果開庭超時會有超時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