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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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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結束後,我可以公開或跟親友談論我擔任國民法官時所得知的案件資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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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完成國民法官的任務,當然可以公開分享擔任國民法官的經驗與感想,甚至是出一本自傳,都是允許的。(例如:(1)什麼叫犯罪?(2) 法官、檢察官、律師在法庭上做什麼?(3)原來常聽到的法律用語,如:「無罪推定原則」、「罪疑唯輕」、「不自證己罪」、「緘默權」 、「自由心證」、「精神鑑定」……等等,這些所見所聞都是值得與其他人分享的。)

但是,絕對不能透露有關其他國民法官及被告、被害人、證人等人的個人隱私資訊更不能透露「評議秘密」包含評議中誰表示了什麼意見、投票的結果,以及討論的過程等。因為如前所述,任何無正當理由的洩漏秘密,都可能要負刑事責任喔!

 

  • 發布日期:111-12-02
  • 更新日期:111-12-06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國民法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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