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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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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擔任國民法官是很光榮的事情,我可以選擇不領錢嗎?或者可以請法院直接捐贈給慈善機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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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領日費,是擔任國民法官的權利,您當然可以選擇不支領,不過請您務必以「」向法院表明不支領報酬。(《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18條第1項)。

依國民法官法第11條規定,支領日費對象是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候選國民法官,而且這是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候選國民法官的權利,法院無法代為支領及處分,故您的日費用途是個人的規畫若您想捐贈給慈善機構,請您於支領後自行捐贈給慈善機構。
 

  • 發布日期:111-12-01
  • 更新日期:111-12-05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國民法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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