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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訴訟費用
一、民事事件費用徵收標準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68-32-3645f-1.html
二、幫你計算要繳多少裁判費!
- 想知道要繳多少裁判費嗎?
請按這裡「民事裁判費試算表」!
- 民事裁判費試算表
訴訟標的價額 |
新臺幣 元 |
一審裁判費 |
新臺幣 元 |
二、三審裁判費 |
新臺幣 元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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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77-13條: 因財產權而起訴,其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部分,徵收1000元;逾1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110元;逾100萬至1000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99元;逾1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88元;逾1億元至10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77元;逾10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66元;其畸零之數不滿萬元者,以萬元計算。 |
三、訴訟救助
聲請訴訟救助之程序
- 聲請訴訟救助,應向受訴法院為之。
- 應於訴訟繫屬前聲請者,並應陳明關於本案訴訟之聲明及其原因事實。
- 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之事由,應釋明之。
- 前項釋明,得由受訴法院管轄區域內有資力之人,出具保證書代之。保證書內,應載明具保證書人於聲請訴訟救助人負擔訴訟費用時,代繳暫免之費用。(請參考民事訴訟法第 109 條)
- 請連結 民事聲請訴訟救助狀(下載DOC)參考
- 請連結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網頁參考
四、聲請退費流程
和解、調解、撤回之日起3個月內----->向法院具狀聲請退裁判費三分之二,聲請以匯款方式退費,請附本人存摺封面影本----->收到法院退費通知函(1.聲請匯款退費者,自行確認是否收到匯款。2.聲請到法院領取者,請向本院出納室洽領。)
五、聲請退費流程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2-12-06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