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發布日: | 106.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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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 民事國內送達 |
摘 要: |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絜惠即張乾昌之繼承人之通知1件。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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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橋院秋105司執梅字第3808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絜惠即張乾昌之繼承人之通知1件
。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5年度司執字第38082號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等與
債務人林宏昌即林士昌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
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
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30 日
民事執行處梅股書記官黃獻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