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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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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5619號劉瑞英之併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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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橋院嬌111司執蘭字第2561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瑞英之併案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5619號債權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劉瑞英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蘭股書記官黃麗燕
 

  • 發布日期:111-05-12
  • 更新日期:111-05-12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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