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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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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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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憲法平等保障人民訴訟權及其他基本權益之精神,對於無資力者,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之人民,提供必要之法律扶助,使其得以順利實施訴訟權能,維護其權益。


服務對象:符合法律扶助法規定之條件者。

服務時間:

上班日:每週一至五

上午:08時30分至12時30分

下午:01時30分至05時30分

服務項目:

1. 法律諮詢。(請撥打電話法律諮詢專線:412-8518,手機請加02)
2. 調解、和解。
3. 法律文件撰擬。
4. 訴訟或仲裁之代理或辯護。
5. 其他法律事務上必要之服務及費用之扶助。

申請程序:

親自到會辦理面談。
電話預約面談時間。

申請文件:

1. 申請人身分證。
2. 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戶口名簿。
3. 申請或全戶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請向國稅局辦理)
4. 申請人或全戶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請向國稅局辦理)
5. 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可證明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資料。
6. 相關訴訟案件之資料。

橋頭分會:

地址: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2樓(聯合服務中心樓上)。

電話:(07)612-1137 

  • 發布日期:110-05-05
  • 更新日期:110-05-25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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