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154號蔡元鐘之起訴狀及準備程序筆錄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陽  
中華民國111年5月16日  
橋院嬌民陽109年度訴字第115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蔡元鐘之起訴狀繕本、準備程序筆錄繕本。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09年度訴字第115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準備程序筆錄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洪嘉鴻

 

  • 發布日期:111-05-16
  • 更新日期:111-05-16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