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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154號蔡元鐘之起訴狀及準備程序筆錄繕本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陽
中華民國111年5月16日
橋院嬌民陽109年度訴字第115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蔡元鐘之起訴狀繕本、準備程序筆錄繕本。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09年度訴字第115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準備程序筆錄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洪嘉鴻
- 發布日期:111-05-16
- 更新日期:111-05-16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