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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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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9415號梁吳惠珠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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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橋院嬌110司執梅字第1941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共有人梁吳惠珠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9415號債權人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吳政信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23  日
民事執行處梅股書記官火秋予
 

  • 發布日期:111-05-23
  • 更新日期:111-05-23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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