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物字第11033號蘇光明之分配期日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
發文字號:橋院嬌110司執物字第1103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蘇光明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1033號債權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蘇光明、蘇金置(歿)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物股書記官黃昰澧
 

  • 發布日期:111-08-01
  • 更新日期:111-08-01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