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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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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22955號日野里衣子、侯吳村祉、吳卓霖之優先承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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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0日
發文字號:橋院嬌110司執英字第22955號
       (委外案號:110橋金職酉字第13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日野里衣子、侯吳村祉、吳卓霖之優先承買通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及同條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22955號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信全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0橋金職酉字第135號,聯絡電話:07-3351278 酉組。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英股書記官黃進遠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英股
 

  • 發布日期:111-08-01
  • 更新日期:111-08-01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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