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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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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6003號王傳庭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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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
發文字號:橋院嬌111司執教字第16003號
主旨:公告通知共有人王傳庭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進行第一次拍賣事項。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102條第1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6003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鄭秋田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訂於111年9月7日將債務人鄭秋田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進行第一次拍賣。
  二、查共有人王傳庭遷出國外,不能通知優先承購。
  三、其餘拍賣公告(如拍賣地點、價金)及相關規定請參酌本件之拍賣公告。
 

  • 發布日期:111-08-01
  • 更新日期:111-08-01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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