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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385號汪帥涵(汪健生之繼承人)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追加原告狀繕本、民事變更、追加訴之聲明狀繕本各1件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忠
中華民國111年9月13日
橋院雲民忠106年度訴字第385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汪帥涵(汪健生之繼承人)之民事起訴狀繕本1件、
民事追加原告狀繕本1件、民事變更、追加訴之聲明狀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06年度訴字第38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之民事起訴狀繕本1件、民事追加原告狀繕本1件、民事
變更、追加訴之聲明狀繕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汪帥涵
(汪健生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邱秋珍
- 發布日期:111-09-13
- 更新日期:111-09-13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