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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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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1627號陳雲花通知之優先承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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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5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110司執治字第41627號
       (委外案號:111橋金職辰字第4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雲花之優先承買乙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1627號債權人全興飼料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林聰明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1橋金職辰字第42號,聯絡電話:07-3351278 辰組。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3  日
 
民事執行處治股書記官江宗憲
  • 發布日期:111-11-25
  • 更新日期:111-11-25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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