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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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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簡字第1996號WIJAYANTI(中文名:燕蒂,印尼籍)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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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黃

主    旨:公示送達WIJAYANTI(中文名:燕蒂,印尼籍)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 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1年度簡字第1996號徐安妤竊盜案件。
二、應送達之文書,節本如下:
       徐安妤犯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三、本公示送達自最後登載報紙或通知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8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書記官  謝怡貞

  • 發布日期:111-11-29
  • 更新日期:111-11-29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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