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岡小字第285號何式成之判決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岡山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4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岡簡磋111年度岡小字第285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何式成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受理111年度岡小字第285號清償借款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何式成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公告,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於翌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陳麗如
- 發布日期:112-01-04
- 更新日期:112-01-04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