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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278號劉文山、林享宗、林黃富美、黃寬昭之民事陳報暨聲明承受訴訟狀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陽
中華民國112年3月9日
橋院雲民陽106年度訴字第278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劉文山、林享宗、林黃富美、黃寬昭之民事陳報暨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06年度訴字第27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陳報暨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洪嘉鴻
- 發布日期:112-03-09
- 更新日期:112-03-09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