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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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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5417號楊乃正之扣押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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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112司執夏字第1541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楊乃正之扣押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5417號債權人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楊乃正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夏股書記官李聖章
  • 發布日期:112-03-21
  • 更新日期:112-03-21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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