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3013號寶榮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之112年4月25日特別拍賣通知1件

字型大小: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111司執正字第5301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寶榮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之112年4月25日特別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3013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蔡富糧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31  日
民事執行處正股書記官李崑良
 

  • 發布日期:112-03-31
  • 更新日期:112-03-31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