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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385號汪健安、林銀杏之開庭通知等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忠
中華民國112年4月17日
橋院雲民忠106年度訴字第385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汪健安、林銀杏之原告112年3月30日民事陳報狀暨分割方案1、附表1
、附圖1、分割方案2、附表2、附圖2繕本各1件及方案1、方案2之複丈成果圖及言
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06年度訴字第38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原告112年3月30日民事陳報狀暨分割方案1 、附表1、附圖1、分割方案2、
附表2、附圖2繕本各 1件及方案1、方案2之複丈成果圖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係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10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院民事法庭3行言詞
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邱秋珍
- 發布日期:112-04-17
- 更新日期:112-04-17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