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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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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6246號陳榮輝之交付書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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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111司執才字第66246號
       (委外案號:111橋金職卯字第288號) 
主旨:國外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榮輝之交付書狀通知函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6246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榮輝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1橋金職卯字第288號,聯絡電話:07-3351278卯組。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12  日
                                      書記官程淑萍
 

  • 發布日期:112-04-17
  • 更新日期:112-04-17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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