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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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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869號胡次郎之書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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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胡次郎之民事擴張訴之聲明暨聲請公示送達狀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4項、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訴字第869號給付使用補償金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擴張訴之聲明暨聲請公示送達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鄭珓銘
 

  • 發布日期:113-02-21
  • 更新日期:113-02-21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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