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62931號方清安之拍賣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112司執育字第6293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方清安之拍賣通知(113年3月13日第m二次拍賣)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2931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方清安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3橋金職申字第13號,聯絡電話:07-3351278申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育股書記官林禹丞

  • 發布日期:113-02-23
  • 更新日期:113-02-23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回頁首